
新湖南客戶端8月1日訊(通訊員 夏小峰 易笑梅)7月29日至8月1日,東安縣林業局聯合縣公安局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、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在全縣農貿市場、農莊、酒店等經營場所開展打擊亂捕濫獵候鳥等野生動物專項行動。
本次專項行動旨在加強對候鳥等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,增強廣大商戶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,遏制非法交易候鳥等野生動物違法行為。
行動中,執法人員對某餐廳檢查時發現該餐廳存混有少量沼蛙(國家三有動物),當即依法對沼蛙收繳并進行放生。同時,對該餐廳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,明確告知其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法律后果,要求其嚴格遵守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,杜絕此類行為再次發生。
此次專項行動,進一步規范了市場經營秩序和餐館行業行為,提升了經營者和公眾的野生動物保護意識,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。
責編:田文
一審:何璐
二審:王坤
三審:張明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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